“国家财政与国家能力学术研讨会”顺利召开
时间:2019-09-252019年9月21日,“国家财政与国家能力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830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和《财政研究》编辑部联合举办,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协办,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庄毓敏,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傅志华,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所长郭庆旺,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首席教授朱青,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财政研究》编辑部主任邢丽等专家学者与会,围绕国家财政与国家能力问题进行探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执行所长吕冰洋主持会议。
庄毓敏教授首先为研讨会开幕致辞,她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也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随着国家对财政的认识不断深化,当前财政学科既要紧跟国际前沿,也要紧跟时代变化,进一步推动中国特色财政学科的发展。在新时代,“财”与“政”必须联系在一起考虑,才能深刻地认识财政本质,财政运行的轨则才可以称得上奠定国家治理的基础。
傅志华副院长认为,从财政学基础理论入手,来解释、解读国家治理现代化,彰显着理论研讨的现实意义。他也希望通过此次研讨会,能够从不同角度审读文章,分享创作的经验,碰撞思想的火花,从中受益、有所收获。
本次会议,主办方从征文稿件中遴选出了10篇论文,由参会学者围绕“国家财政与国家能力”主题,相继报告研究成果,并展开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马珺报告了题为“苏联财政理论及其对中国当代财政学的影响”的文章。文章回顾了苏联财政理论的历史沿革、主要内容及基本特征,介绍了中国财政学的“苏联化”与“去苏联化”的历程。她认为应客观看待中国早期“移植”苏联财政理论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财政学及其中国化问题。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王玉玲分享了题为“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社会主义税收依据”的论文。文章从税收依据论出发,指出应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指导下,通过国家税收权力的行使,达到公民税收权利和税收义务的有机统一。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欧阳静讲述了题为“以秩序为中心的财政社会学”的文章。文章指出,基于秩序的财政社会学,一方面要力图打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建立对财政的整体认识;另一方面要立足于中国独特的财税实践经验,在社会学理论与视野下认识财政问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吴园林报告了题为“论复合单一制下的财政分权:观念、内涵及其影响”的文章。文章通过梳理国外财政宪法的理论和实践,得出中国可行的隐性财政宪法可集中表达为“复合单一制下的财政分权”,包括税收制度、预算制度、转移支付制度、国家公债制度等,推动中国隐性财政宪法走向成文化、体系化和法治化。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姚东旻报告了题为“我国央地财政事权划分的基本逻辑:理论与现实验证—基于控制权的理论视角”的文章。文基于控制权的视角将财政事权细化为目标设定权、激励分配权和检查验收权三个维度,提炼形成了四种事权划分模式:完全集权式、承包发包,过程自治、地方自主式。文章研究发现,中央政府根据事权的特征属性,从动机、能力和成本对自身和地方政府行为进行区分判断,这可为当前的事权划分模式提供一种合理的解释。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刘守刚报告了题为“重构财政研究中的国家概念——以西方国家成长的财政逻辑为例”的文章。他认为国家是财政研究的核心概念,并提出了目的性国家和工具性国家的概念,两者通过支配逻辑和驯化逻辑实现制度有效性和制度合法性的提高。最后,文章认为,在西方现代国家成长过程中,在财政方面国家可逐步显现出税收国家、生产国家和福利国家三个面相,由此可反应现代国家成长的制度特征与阶段性。
上海市委党校刘志广报告了题为“税收国家与财政社会学——基于熊皮特《税收国家的危机》一文的考察”的文章。文章系统梳理了熊皮特在《税收国家的危机》中所表述的主要观点,将其核心观点概括为他将税收国家概念理解为税收型财政制度、自由竞争经济和现代国家的“三位一体”。最后,文章提出,财政社会学的未来仍在于继续挖掘和捍卫税收国家的性质和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刘晓路副教授报告了题为“财政社会学基础上的财政理论重构”的文章。文章认为财政不是经济活动所造成的被动的“果”,而是能够影响政治、经济与社会的主动的“因”。财政能动性的来源有二:政治精英理论和财政国家论,突出了财政社会学中的“暴力”因素在现代财政形成与发展中的突出作用。以“暴力”为核心重构了财政学的基础理论框架,将现代财政视为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共同作用的领域,通过财政联系形成一种动态平衡。
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童光辉的论文题为“返本开新:中国财政史研究与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文章提出,对于财政公共性的理论诠释和历史考察至少需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公私产权的分化与集体行动的逻辑;而是国家的双重属性与政治权利的批判。这是不同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需要面对的共同话题,值得深入挖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吕冰洋报告了题为“郡县制传统下政府行为与官员行为”的文章。该文章从中国作为超大经济与超大社会的基础出发,认为郡县制是中国历史上国家治理的一个基本框架,通过官员选用、考核和监察三种机制来推动政府机构的运转与政府职能的行使。官员的任免主要取决于上级政府,而上下级政府间存在偏好错位和信息不对称两个根本性问题,因此下级政府倾向于提供显示性公共物品和推卸事权,而上级政府要实行多指标考核、垂直管理、增加监察队伍。最后,文章总结中国政府行为具有高度的延续性,这是认识中国现实政治经济运行逻辑的重要观察入口。
最后,吕冰洋教授总结发言,指出本次学术研讨会可以用“文理并重,财政合参”来概括,与会者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探讨了财政在国家治理的理论基础问题,会议建立了一个包容和自由讨论的学术研讨氛围,研讨会圆满结束。
撰稿:詹静楠、李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