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限额1万亿元 重点倾斜哪些项目?
来源:财政部网站、经济日报、腾讯财经、中国证券报
时间:2019-11-30
近日,财政部发布消息表示,为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经国务院同意,近期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15万亿元的47%,控制在依法授权范围之内。财政部要求各地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以后年度,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限额(包括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授权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赵全厚认为,对于提前下达的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限额,各地围绕项目遴选、论证、测算、审批等各项流程不仅需要提速,更需要确保质量,“因为这次提前下达部分新增额度,目的是要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要确保‘有效’,就必须让专项债从发行到使用、从投资到收益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合规、高效和优质”。财政部最新发布统计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2787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17472亿元,发行专项债券25315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30367亿元(包括新增一般债券907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21297亿元),发行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共12420亿元。“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稳有序,有力支持了稳投资、补短板。地方政府债务全年发行平稳,市场呈现较好的承接能力,发行利率较低。此外,地方投资债券的发行期限持续延长,更符合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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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诸建芳发文称,财政部决定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务额度1万亿,总体新增额度高于去年,并且提前发行的专项债不能用于棚改和土储项目,因此对基建的实际拉动效果料将显著强于去年同期。结合项目资本金比例下调的范围也向基建领域倾斜,财政逆周期政策料将支持一季度基建回升。国泰君安交易投资委员会首席研究员周文渊表示,财政部强调专项债融资要集中在民生领域,意在强调补短板、增后劲。此外,此次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不得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不仅专项债明确要求不得用于房地产相关领域,在同日公布的《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中也可以看到,本次下调的项目资本金与2015年不同,并未下调房地产投资的资本金比例要求,说明房地产调控稳定房价的大方向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