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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读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 李忠峰 中国财经报 时间:2021-04-23

4月21日,财政部召开2021年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15亿元,同比增长24.2%,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6.4%,两年平均增长3.2%,实现恢复性增长,符合预期,主要是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加上PPI涨幅有所扩大。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03亿元,同比增长6.2%,“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收支运行平稳符合预期

  从税收收入看,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4.8%,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4.3%。分税种看,一季度,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23.9%,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5.3%,扣除2019年同期增值税税率不可比因素后,增长4%左右。国内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同比分别增长18.5%、12.7%,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幅为-0.9%、-1.7%,接近回升至疫情前水平。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19%,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23.1%,除居民收入增长带动外,还与股权等财产转让收入和股息红利收入增长有关。契税、土地增值税分别增长68.2%、40.5%,与2019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4.6%、23.6%,主要受商品房销售额增长等带动。

  从非税收入看,一季度,全国非税收入同比增长20.7%。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受增值税、消费税恢复性增长带动,随之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恢复性增长28.1%(与2019年相比增长7%)带动专项收入增长30.6%,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8个百分点。二是各地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全国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3.8%,拉高全国非税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一季度,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7%,比重比去年全年(15.6%)降低0.9个百分点,也比去年一季度降低0.4个百分点。

  从财政支出看,一季度,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6.2%,“三保”等重点支出增长较快。其中,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13.8%、8.3%、6.1%。

  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同比下降6.9%,扣除去年同期铁路运输支出不可比因素后下降2.6%,体现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8.1%,主要是去年受疫情影响,前几个月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放缓,基数较低。

  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较前两年有所放缓

  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预算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470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20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6500亿元。尽管2021年新增限额与2020年相比减少了2600亿元,但仍高于2019年水平。这样安排,保持了2021年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持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不减。

  2021年一季度,全国各地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较前两年有所放缓。主要是2020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规模较大,政策效应在今年仍会持续释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和督促地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履行各项审批程序,确保专项债券发行一批、使用一批,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造成资金闲置。二是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要求各地将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等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基于预算一体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等信息;研究提出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的新办法、新举措;强化信息公开,促进形成市场化、法制化融资自律约束机制,推动地方完善专项债券使用管理。

  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降费超过7.6万亿元。大规模减税降费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数千万家企业和数亿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呈现稳定恢复增长态势,但基础还不牢固。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需要,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近年来出台的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继续实施,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二是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序退出。对2020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适当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三是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四是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五是继续清理规范收费基金。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共享,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强对地方指导和督促力度,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防止搞集中清欠,把各项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