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论坛】2014年第十二期(总第87期)
时间:2014-11-05题目:现代财政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基本特征
时间: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 12:00 – 14:00
地点:明德主楼714
报告人:刘晓路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提出的“现代财政制度”概念,重在解决当前财政制度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然而,对于现代财政制度中的“现代”到底指的是什么,现代财政制度与其他重要经济社会制度是什么关系,学术界至今没有清楚的界定,甚至讨论都很欠缺。本文致力于通过国家、经济与社会三位一体的现代化理论构建来阐释现代财政制度的“现代性”,消除因对“现代”认识上的模糊之处导致的理解上的分歧,为从学理上探讨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一个平台。明确财政与财政制度是受到国家、经济与社会三者共同制约的,反对单纯从经济的视角或资源配置的视角探讨现代财政制度的特征与基本内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财政强国、财政集中与财政平衡三个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财政强国,突出财政首先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活动,其次才是服务市场经济发展的活动,如果财政无法增强国家能力,则财政的一切功能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更谈不到推动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财政集中,强调财政集中是现阶段增强国家能力的必由之路,应当警惕财政联邦制导向的财政实践活动对国家、经济与社会的消极作用。财政平衡,要求财政收支活动必须同时考虑到经济与社会两方面的影响,现代财政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必须兼顾两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应当被经济社会综合平衡的原则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