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勇:2022年新减税降费政策 促稳定开新局
时间:2022-01-25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减税降费座谈会,总结近些年来减税降费成效,就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听取意见建议。会议指出,当前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要加强跨周期调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市场主体需求,抓紧实施新的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确保一季度经济平稳开局、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2年做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正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内容。“十三五”以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过8.6万亿元,规模庞大。规模性减税降费促进了经济稳定增长。“六保”“六稳”都离不开减税降费政策的支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紧密配合,政府在减税降费的同时,压减开支,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带来了中国经济持续增长。
本轮积极财政政策始于2008年,起先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选择。2008年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在稳定经济预期上发挥了其他政策难以替代的作用。积极财政政策在实施中根据不同的经济状况作了相应优化。就减税而言,最初强调的是“结构性减税”,既有减税,又有增税;近年来更多强调的是大规模减税降费,减税力度总体加强。
在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逆周期调节和跨周期调节有机协调。宏观调控方式不断创新,让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得到更好发挥。2020年新冠疫情让中国经济遇到严峻挑战,正是积极财政政策以及其他政策的实施,让中国成为当年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经济体。
疫情冲击尚未消除,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压力很大。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让经济不确定性因素进一步增多。这凸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有特殊意义。
无论如何,中国经济仍然需要增长。当然,经济增长必须是可持续的,发展必须是高质量的。中国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中国不能为短期经济增长而付出中长期代价。中国经济增长,一方面是赶上发达国家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速,就不会有充分就业,各种社会问题就可能产生。
保市场主体,才能真正保就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就业大户,强化对他们的支持,就是在保市场主体。保市场主体,要在塑造大中小企业良好发展生态上下功夫。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不少中小微企业围绕着大企业而生存和发展。
2022年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就体现了政策对企业发展良好生态形成的支持,体现了政策保市场主体的意图。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一方面要延续一些到期的政策,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另一方面要有新的举措,优化减税降费政策,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科技创新和更新改造,还要针对受疫情影响重、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等特殊困难行业,研究精准帮扶的减税降费措施。
对制造业企业来说,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优化,可以更好发挥增值税中性作用,让市场主体不因税收政策的实施而额外增加现金流压力,从而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优化,可以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减税降费政策对于税收可持续发展也是有利的。减税降费政策是在培育税源,扩大税基。要进一步转变减税降费观念,减税降费政策不只是在减少政府收入。减税降费政策确实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会导致政府收入的下降,但这是静态考虑问题。现实更需要动态视角的分析。
只要多深入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减税降费政策催生市场主体,扩大税基,这样,减税降费政策并不见得就一定以政府收入减少为代价。而且,减税降费政策是在保市场主体,是政府在与市场主体共渡难关,从而让市场活力更好地得到释放。减税降费要协调好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的关系,要处理好制度性减税降费与阶段性减税降费的关系。改革和制度建设与减税降费政策方向一致,是最理想的选择。
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仅仅减税降费政策是不够的。经济稳定发展还需要其他政策的配合。市场主体不仅要活下去,而且要活起来。市场主体的活力,才是经济稳定增长最需要的。没有市场主体的积极作为,经济无论如何也增长不起来。因此,还要进一步分析各种束缚市场主体活力的因素,特别是影响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的因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投资。
文章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