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到您当前使用浏览器版本过于老旧,会导致无法正常浏览网站;请您使用电脑里的其他浏览器如:360、QQ、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浏览,或者使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

下载Firefox

学者观点

学者观点 首页/ 学者观点/

黄石松等:人口老龄化新态势对共同富裕的多维影响及政策优化

时间:2026-10-28

本文作者:

黄石松,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老年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

胡清,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十五五”时期至2035年,是我国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阶段,也是由中度老龄化迈向重度老龄化的转型期。人口老龄化呈现规模大且增速快、低龄老人基数大但高龄化加速启动、老龄人口素质提升与城乡分布差距扩大并存等新趋势,既对共同富裕的价值内涵与指标体系提出新要求,也在财富积累与底线保障、健康缺口与多维贫困风险、代际公平与城乡区域统筹等方面带来新挑战,同时蕴含着激活长寿红利与银发经济新业态、推动社会架构与发展方式转型的新机遇。应以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引领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与评价体系重构,以老年群体收入提升与普惠保障夯实全民富裕的底座,以全龄友好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环境提升全面富裕的品质,以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激活共建共享富裕的动能,以区域统筹与动态均衡治理优化渐进富裕的路径,构建全龄包容、代际和谐、持续繁荣的共同富裕新格局。

一、问题的提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承载着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盼。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立为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就业、收入、教育、社会保障、健康、住房、公共服务等系列民生举措加以落实。这意味着,共同富裕已从长期愿景进入全面发力的实质性推进阶段,成为统领各项经济社会政策、衡量治理成效的基本导向与标尺。

在共同富裕目标迈入实质性推进的关键阶段,我国人口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指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面临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突出趋势性特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约束条件。在上述主要人口变化中,人口老龄化最具综合性和牵引性,也是其他诸种人口变化表现的重要根源。随着老龄化进程不断深化,未来老年人口数量达到4亿人、5亿人时间节点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的时间安排高度重合。“十五五”至2035年恰好对应“两步走”中“第一步”的后半程,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规模持续扩大、结构加速转变、区域差异深入发展的转型窗口期。正在持续深化的老龄化新态势,也正通过劳动供给、产业转型、社会保障、公共财政、代际分配等多重渠道重塑经济社会运行逻辑和发展格局,使人口老龄化成为影响共同富裕目标实现进程与成效的关键变量。若这一阶段未能及时完成对老龄化形势的准确研判和适应性制度预调,待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后不仅政策回旋空间明显收窄,在“第二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成本和难度也会显著上升。

学界关于人口老龄化与共同富裕关系的研究已有一定积累。总体来看,既有研究普遍把共同富裕水平操作化为可度量的“富裕度”和“共同度”两个维度,定量考察或预测老龄化率对共同富裕的影响。在“富裕度”方面,现有研究多立足人口经济学视角和宏观增长理论,分析人口年龄结构老化通过影响储蓄、投资和劳动供给等渠道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支平衡产生的直接或连锁效应。不少基于我国宏观和省级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人口老龄化往往伴随着抚养比上升、劳动力供给收缩,从而对潜在经济增长率和财政收入形成下行压力;同时也注意到这种冲击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呈现出“倒U型”形态和“门槛效应”,即当老龄化程度或经济发展水平跨越特定阈值后,其影响方向或强度可能发生转变,在中长期表现出一定的促进作用和显著的时空异质性。这表明,老龄化态势对“富裕度”的影响是随社会情境条件而动态演变的复杂过程。在“共同度”方面,争论焦点集中在人口老龄化与收入不平等之间的关系上。部分文献强调老龄化具有扩大收入不平等的潜在效应,其主要影响机制包括有效劳动力数量减少、养老领域转移支出增加、不同收入群体的生命周期储蓄与资产回报差异被放大等;另一部分研究则指出,在特定制度安排和发展阶段下,老龄化也可能通过提高养老金覆盖和再分配强度而缓和收入差距,二者的关系也同样呈现出非线性特征。例如,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研究发现,人口老龄化在整体上有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趋势,而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在其中起到关键的调节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影响的方向和强度。进一步从收入再分配效应看,老龄化导致的养老保险等制度化收支结构变化和代际转移格局调整,也会使不同收入群体的净受益水平产生分化,由此重塑居民收入分配格局。相较于上述量化研究对相关关系和作用机制的揭示,部分定性和理论研究或聚焦老龄化背景下推进共同富裕的现实难题和制度安排展开探讨,或从共同富裕的价值内涵与积极应对老龄化的要求等视角进行理论阐释,为理解老龄化与共同富裕的深层关系提供了重要参照。

然而,现有研究在回应老龄化新态势下实质性推进共同富裕的紧迫实践需求方面仍存在不足。第一,多数研究将“共同富裕”简化为一个综合指数或若干经济指标,而新时代语境中“共同富裕”更应被视为一个同时涵盖主体、内容、路线与水平的多维目标体系和行动系统,否则难以为差异化、精细化的政策设计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指引。第二,虽然既有研究揭示了老龄化影响的时空异质性,但对当前中度向重度老龄化社会加速迈进过程中的诸多新情况如何作用于共同富裕的认识也有待更新。在老龄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人口发展常态的背景下,其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已明显超越“是否影响”或“拉低/提高”的简单二元判断,进入“如何深度互构、怎样统筹应对”的阶段。上述实证研究中正负效应并存的结果恰恰说明老龄化影响共同富裕的多维性、条件性和可调节性。此时,更迫切的议题不在于继续争论“是否影响”“是利是弊”,而是在系统“识变”的基础上及时“应变”,主动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制度和政策机遇。因此,本文立足于“十五五”这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跳出单一经济效应分析框架,系统剖析老龄化新态势对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多维影响,以期为推动共同富裕的理念深化和实践成效提供参考。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新态势与共同富裕的多维内涵

学界通常从两个层面概括中国老龄化特征,第一是宏观整体层面,关注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理之间的结构性互动,集中体现为“老”与“富”之间的关系,“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等正是这一视角下的典型判断。第二是中观人口学层面,在总量、结构、素质与分布等人口基本范畴框架下刻画老龄人口的动态特征,揭示老龄化进程的内在规律与群体异质性。这两个层面分别着眼于人口老龄化的宏观发展背景与基本人口学格局,均是理解老龄化条件下共同富裕所面临挑战与机遇的分析起点。

“共同富裕”一词最早出现于1953年12月16日毛泽东同志参与起草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彼时我国尚处在人口快速增长的年轻型人口社会。进入21世纪,我国人口结构和社会经济条件已经并将持续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共同富裕不仅在老龄社会中推进,也将在老龄社会中最终实现。有必要在新时期重新审视“老”与“富”的时代特征,在老龄化不断深化的现实语境下重新审视共同富裕的理论内涵。

(一)中度向重度老龄化转型期“老”“富”关系的深化

预计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30%并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老龄化水平在本世纪中叶接近40%并长期维持,形成从“老龄高峰”向“老龄高原”过渡的态势。与前一阶段的逐步抬升不同,中度向重度老龄化转变的高位持续(20%~30%区间)代表着超级稳定的老龄社会形态的形成。在人口负增长、少子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多重趋势相叠加之下,其应对任务更为复杂艰巨,“老”与“富”的关系也由过去的单向影响逐步发展为深度双向互构。轻度老龄化时期,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丰富的青壮年劳动力,“富”对“老”的支撑能力明显强于“老”对“富”的制约。进入中度老龄化后,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劳动年龄人口减少、社会抚养负担加重等因素对经济增长、财政可持续性产生实质影响。当步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一方面,高龄化、失能化会持续加重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对经济社会活力与代际公平可持续构成挑战;另一方面,银发经济的崛起和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又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此时“老”与“富”彼此互为双向塑造的关键变量,在制度适配良好、产业升级顺利的情形下,不可逆的老龄化趋势可以也必然转化为新的增长动能。

目前我国正值此“老—富”关系转变区间,整体上初步走出“未富先老”状态,在人均国民收入层面进入“边富边老”“老富基本协同”阶段,表明我国在快速老龄化背景下依然取得了巨大发展成就。从全球范围看,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位置的提升超过老龄化水平相对位置的提升,二者关系趋于“正常化”。这为我国开发利用老龄化进程中的积极因素创造了条件,使其成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力。然而,挑战也依然存在。我国老龄化水平的全球排名依然高于发展水平排名,并且如果以人类发展指数来衡量的话,依然处于从“未富先老”状态向“老富基本协同”过渡的临界点,尚未完全摆脱再度陷入“未富先老”的风险。尤需关注的是,国内区域与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部分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仍面临“未富先老”的严峻现实。随着发展水平提高和公众对公平诉求的增强,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各项应对策略,努力实现有备而老,推动“老—富”关系的良性互促。

(二)新时期人口老龄化的主要特征与演变态势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进程较快的国家之一,习近平总书记用“老年人口数量最多、老龄化速度最快、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最重”概括了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的艰巨性。从“十五五”到2035年,我国人口老龄化在总量、结构、素质、分布等层面呈现出一系列新态势,共同塑造了未来推进共同富裕所面临的人口背景与战略窗口。准确把握这些特征及其多方向、多维度影响,是充分利用战略窗口期、在老龄社会条件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前提。

一是老年人口规模依然巨大,且增速进入高峰期。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1亿,占全国人口的22.0%。在年龄结构惯性与代际规模传递的“人口回声”影响下,随着新中国成立后第二次出生高峰(1962—1975年)人口集中进入老年期,我国还将迎来老年人口加速增长和规模扩张局面。从2022年开始持续至2035年,每年将有超过2000万人跨入老年行列,年均净增老年人口预计超过1000万,显著高于“十四五”时期年均增长800万人的速度。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这一老年人口超大规模、超快增长的突出势头,将从需求侧对养老保障、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产生较大冲击,考验着社会资源与社会制度的承载能力。

二是低龄老年人口基数大,高龄化进入加速启动期。根据联合国《2024年世界人口展望》预测,“十五五”时期我国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将从1.7亿持续增至2.1亿,届时将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7%,并在未来老年人口结构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为开发新型老年人口红利提供了潜力支撑。与此同时,“十五五”末高龄老年人口数量将快速增加至5848万人,年均增量达283万人。高龄段对照护服务的依赖度极高,将增大长期照护与医疗卫生体系的压力。

三是老年人口整体素质持续提升,健康与教育水平稳步改善。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从本世纪初的71.4岁先后增至2010年的74.8岁和2020年的77.3岁,并有望在2035年突破80岁,老年人口健康存活比例持续提高。根据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计算,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认为自己健康状况非常好/比较好和一般的占比达到83.6%,未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其实际健康状况还将持续改善。此外,随着受教育程度较高的“60后”“70后”队列进入老年,老年群体的整体文化素养、健康素养也显著提高。60岁及以上人口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及以上学历情况呈现出低显降、中显升、高稳升的特点,初中教育及以上人口均按倍数增长。这一向好趋势将显著提升老年人自主生活能力、信息获取能力,为积极老龄化社会奠定人力资本基础。

四是老年人口空间分布不均衡,城乡差异扩大与区域分化加剧相互交织。一方面,城乡倒置格局进一步固化。2020年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为23.81%,高出城镇7.99个百分点,预计“十五五”城乡老龄化率剪刀差还将扩大至15.4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受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迁徙和再生产差异的影响,老龄化进程的区域分化将较“十四五”时期更为复杂。东部沿海省份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主要城市群因经济集聚效应吸纳了大量年轻劳动力,老龄化进程相对平缓,但内部核心城市与周边地区差距依然存在;东北地区已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中西部部分人口流出大省老龄化速度加快。区域间在老龄化进程与应对能力上的显著差距,对实现全域共同富裕构成了结构性难题。

(三)老龄化情境下共同富裕的多维价值内涵

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共同富裕成为一个兼具多维性、动态性的综合概念。共同富裕是“富裕”与“共同”的辩证统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有机协调。“富裕”是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集中体现,需要通过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大“蛋糕”。“共同”则关乎社会生产关系与财富分配方式,达到分好“蛋糕”的结果。不论是从理论阐释上还是从行动策略方面,共同富裕既要包含“为谁富”“让谁富”的主体范畴,也要厘清“怎样富、富什么”的内容标准,还要包含“如何推进”的制度安排与实践路径。

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共同富裕在主体上强调全民性,在内容上强调全面性,在实现过程中强调渐进性,并要求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共同行动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基于此,本文将新时代叠加老龄化情境下共同富裕的价值内涵、目标任务及行动体系概括为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共享富裕、渐进富裕这四个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分析向度,向度的具体内涵,并以此作为分析新时期人口老龄化新态势影响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及政策优化的基本框架。

在覆盖范围上,“全民富裕”在老龄化情境下应从强调全体人民向全龄包容深化。与既往强调城乡、区域、阶层差异相比,必须更加注重年龄维度的包容性。在横向的全龄包容与群体公平方面,既要关注老年群体与劳动年龄群体之间的平衡,防止因制度设计固化导致群体间福利差距扩大;也要正视老年群体内部的显著异质性及其复合累积效应,避免农村留守老人、高龄独居老人、失能失智老人等脆弱群体在共同富裕进程中被边缘化。在纵向的代际公平与可持续性方面,则需注重代际之间的资源与责任均衡,避免当前经济发展模式与社会保障制度透支未来世代的发展空间。所以全民共富的内涵也要从侧重青年发展型的社会建设,转向构建一个保障全生命周期福祉、平衡当代与后代利益的包容性支持体系。

在内容维度上,“全面富裕”在老龄化情境下应从物质精神并重进一步向全生命周期多维福祉的综合状态拓展,应具备全龄美好需求满足的全域性和均衡性。传统衡量标准主要关注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物质财富积累,以及公共服务、预期寿命和受教育年限等基本人类发展水平。老龄化情境则基于老年群体生活质量提出了更精细、更人本的标准。老年阶段对健康维护、长期照护、社会参与和尊严保障的迫切需求,使得全面富裕的标尺必须囊括健康预期寿命、服务可及性与质量、老年社会参与率、适老化环境覆盖率等领域,共同富裕的发展导向也要相应从收入型富裕转向侧重能力型富裕、健康型富裕。

在实现机制上,“共建共享富裕”强调通过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参与实现发展成果的普惠共享。共建是共享的前提,共享是共建的目标,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推进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长寿时代下,传统“学习—工作—养老”的三段式人生模式被更为灵活的多阶段人生历程所替代,包含更长的学习期、工作期以及活跃的老龄期。银发群体不再是传统认知中单向度的被动供养者,而是共同富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生产、服务与治理主体。这意味着“共建”内涵中的青壮年劳动力依赖倾向也应被逐步淡化,而要着重强调全年龄段人力资本的深度开发、尤其是老年人力资源的二次开发。共建共享的机制也由此从注重参与主体数量,转为更注重主体素质、技能与经验的价值创造,如何有效激活与利用长寿红利成为完成共建共富时代课题的重要方面。

在推进节奏上,“渐进富裕”承认共同富裕目标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要求遵循规律,分阶段、循序渐进地推进,由“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共富”。在老龄化进程中不应被理解为线性的时间进度表,而应是寻求经济增长、分配公平与可持续等多重目标平衡的政策统筹路线图。为了避免老年抚养比攀升、社会保障压力降低共同富裕的标准或水平,渐进安排必须更具风险意识和精算可持续性,要通过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以更加稳健的方式接近理想状态。渐进性策略也需更突出年龄效应下的补短板、强弱项,优先将资源投入农村养老、长期照护体系等挑战严峻的领域和高龄、失能等脆弱群体。同时,注重依靠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纾解人口结构、动力结构变化带来的渐进限制,从而以更集约、更高效的方式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总之,共同富裕是一个全民、全面、共建共享、渐进的系统工程,老龄化情境中共同富裕的新使命需要同时回应老年人的生活尊严、年轻人的发展空间以及国家的长远发展竞争力。

三、人口老龄化新态势对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多维影响

我国超常规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城镇化、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变革叠加交互,使人口大规模、迅猛速度和复杂结构,从积累与分配两个基本面对全民富裕同时带来压力与机遇;高龄化、特别是高龄化加速和失能化交织的态势,则对多维福祉均衡产生冲击,使收入贫困变为应对老年阶段可能出现的各类脆弱性风险;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生之者寡、食之者众”的结构变化,也提升了共建机制、共享机制二者间协同的难度。

(一)重构全民富裕,老龄化规模扩张既制约财富积累也释放银发经济潜能

一方面,老龄化直接冲击劳动力供给这一传统经济增长基础,对整体社会财富增长产生抑制效应。根据经典经济增长理论,劳动力是产出的关键因素,其数量短缺和结构老化会导致生产动能下降。我国15~64岁宽口径劳动年龄人口数已在2013年达峰后连降。“十五五”时期,老龄化深化、人口负增长同步深化,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将从2024年的62.2%下降至2030年的60%左右、2035年的57.9%。这种状况直接导致劳动参与率下降、社会抚养负担加重,对社会财富增长形成“下拉效应”。同时,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带来“分母效应”,使全民覆盖达标的难度陡增。老年人健康状况差、劳动力市场参与率低、健康风险高、抗冲击能力弱,更容易陷入贫困且难以脱贫。“十五五”时期占比超过四分之一、2035年占比接近三分之一的老年人口能否同步迈入共同富裕,将直接决定整体目标的实现。老年群体、特别是其脆弱子群体是需要重点保障的底线人群,而老年贫困与返贫风险也成为全民富裕的突出隐患。加之,我国现有老年群体有相当一部分曾经历过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此前未被充分覆盖或未纳入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晚年经济安全基础更为薄弱,使我国老年贫困与返贫表现较为突出。

另一方面,全球首屈一指的庞大的老年群体需求亦催生银发经济新蓝海,为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带来拉动效应。《银发经济蓝皮书:中国银发经济发展报告(2024)》测算发现,我国银发经济规模已约8.3万亿元,占GDP比重约6%;到2035年其规模有望达到30万亿元,占GDP比重提升至10%,将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引擎。随着拥有更高消费意愿、消费能力的“60后”“70后”集中步入老年,银发经济的规模还将继续扩大,其对文化娱乐和品质生活的追求也倒逼供给侧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尤其是,老年期延长与生命阶段多样性带来了面向健康管理、智慧养老、康复辅具、适老化改造、老年金融、文化旅游、终身教育等高附加值领域的异质性需求。这不仅延长了银发经济产业链,还有助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提升,发挥创新驱动作用。

(二)挑战全面富裕,高龄失能化加剧健康风险和多维贫困隐患

健康与照护风险急剧攀升,对整体福祉形成“拉低效应”。老龄化最直接、最严峻的挑战在于对全民健康水平的冲击,而健康风险传导至经济贫困,会动摇全面富裕的基石。“十五五”时期高龄老年人加速增长,“长寿不健康”的矛盾显现,老年群体慢病高发、多病共存现象会更加突出。我国老年人中约1.8亿患有慢性病,至少患有1种和2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占比分别达到75%和43%。更为关键的是,居民预期寿命(78.2岁)与健康预期寿命(约68.5岁)之间存在近10年的差距,健康预期寿命增长滞后的后果则是带病生存或失能期延长。每位失能老人月均护理支出至少在3000元以上,远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这种健康风险带来的经济压力在“421”家庭中还会呈几何级数放大,更为低收入家庭带来较大贫困风险。

此外,老年群体多维贫困风险也更加突出,易对全面富裕的实现造成“失衡效应”。多项研究发现,老年人在收入水平、健康状况、精神贫困、福利服务与生活条件等多项指标上同步受限,老年贫困往往表现为多重劣势相叠加。例如,数字鸿沟加深结构性不平等。旧一代老年群体受教育程度低,在数字化时代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线上预约挂号、电子支付等服务普及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将数字技能不足的老年人排除在基本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生活之外。又如,精神贫困与社会隔离风险上升。老年人的“贫困感”并不完全由收入决定,更与被尊重感、社会参与度、领悟社会支持度密切相关。老年人因身体机能下降、社会角色退出容易感受到价值缺失和抑郁情绪,同时由于面临社交网络萎缩,往往容易陷入精神贫困。

(三)重塑共建共享富裕,老龄化结构变迁使人口红利转型与代际平衡更为复杂

对“共建”机制来说,传统以青壮年为主体的人口红利消退减少了共建的基数,在职劳动者还可能因承担养老照护责任影响工作投入。研究表明,家庭主要照护者平均每日需投入4.6小时,相当于损失近四成的工作效能。不过,长寿红利机会窗口的开启也为拓展共建主体边界提供了可能。在未来30年的老年人口结构中,60~69岁的低龄老年群体将长期维持在2亿左右的规模和一半左右的占比,丰厚且稳定的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储备构成了回旋空间;而且,许多人身体康健,具有丰富的经验技能和强烈的社会参与意愿。根据第五次全国城乡老年人口生活状况调查,28.1%的老年人明确表示愿意从事有收入工作,这一比例在60~69岁群体中达到38.3%。随着健康水平提高,如今70岁老人的认知能力已接近2000年53岁老人的水平,为适当延长劳动年限、提高老龄劳动参与率提供了生理和智力基础。2020年老年人平均受教育年限已超过6年,2050年左右可基本具备高中教育水平。可见,新一代老年人的体能、智能、德能持续向好,构成了可观的“银色人力资本”。

对“共享机制”来说,老龄化增大了财富再分配政策中提低、扩中、调高的实施难度。2020年我国老年抚养比超过少儿抚养比,意味着社会功能和代际关系的根本性重塑。社会资源分配的重心不得不更多地向养老领域倾斜,可能挤占对教育、创新等生产性领域的长期投资,代际平衡压力增大。青老一代的平衡关系则更多地体现在养老金体系的待遇与负担之间的审慎平衡问题。尽管在职一代缴费负担已然不轻,但有研究预测,即便实施延迟退休,养老金赤字时点也仍将出现在2030年左右。此外,老年群体内部的“生命历程累积效应”会放大底层群体的收入脆弱性,更易导致收入不平等。晚年的经济、健康状况往往是一生社会经济地位累积的写照,使老年群体内部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约0.65)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约0.467)。因此,旨在促进共享的再分配政策在老年群体中实施起来更为复杂,女性、失能失智、失独老人等多重脆弱性群体进一步成为共同富裕底线的底线、短板的短板。以性别差异为例,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性别比约为93、女性平均预期寿命高于男性约5.51岁,但老年女性在健康水平、医疗照护保障、经济自主方面均普遍低于男性。因此,老龄化背景下的共享机制建设,必须同步应对代际平衡的宏观难题与老年群体内部公平的中微观挑战。

(四)约束渐进富裕,老龄化进程压缩与区域分化增加时空协调难度

在时间维度上,“压缩型”老龄化进程会对渐进富裕的节奏形成拖累效应。我国仅用21年即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速度远快于法、英、德、日等国的126年、46年、40年、24年。由于老龄化速度远超经济发展阶段的普遍规律,我国在相同老龄化阶段所积累的财富基础比主要发达国家明显更为薄弱。即便2021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4%时,人均GDP也仅为同期日本的1/3、美国的不到1/4。在相对有限的资源禀赋条件下应对规模更大、速度更快的老龄化挑战,对我国公共政策适老化调整、社会服务布局响应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与快速老龄化进程相伴,我国老年抚养比急剧攀升,预计“十五五”末超过40、在2050年逼近83,届时分别将由平均2.5个、1.2个劳动力供养1名老年人,要求渐进共富必须在低增速、高负担的新常态下,重新校准前行节奏、优化路径。

在空间维度上,老龄化进程分布不均衡使“渐进富裕”过程不确定性加大、协调难度倍增。其一,农村更快向高龄化、空巢化演变,面临更严峻难解的老龄化困境。2020年农村老年人口抚养比几乎是城市的2倍。预计2050年前后,农村老年人口中80岁及以上高龄人口占比将超过40%,呈现出不同于城镇低龄老年人仍占主导的局面。反观农村养老的支撑体系却明显滞后。农村老年人收入水平低,2021年年均收入(14105元)不到城镇老年人的1/3,年均收入中位数(5640元)不到城镇的1/5。养老金保障水平也更有限,七成农村老年人以体力劳动和家庭供养为主,社会保障收入仅占总收入的42.7%,而养老保险或能解释城乡老年人口收入差异的96.7%。同时,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资源匮乏与庞大需求之间矛盾也同样突出,农村老年人在健康、照料、精神文化生活等多方面存在福祉落差,人均卫生费用不及城市的一半。其二,区域老龄化不平衡引发“分化效应”,可能固化或拉大既有发展差距。在东北等人口持续净流出省份和收缩型城市,劳动力减少与老龄化加剧形成负向循环风险,加重了税基萎缩与社会保障基金支出压力。例如,2023年辽宁省的老年人口抚养比达到30.6,这些地区更加依赖全国统筹调剂,长期可能引发区域间转移支付的公平性争议,也使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面临较大执行难度。

综合而言,人口老龄化的“快”与“不均”对渐进富裕传统路径虽带来挑战,但并不意味着共同富裕进程的停滞,而是要求对动力机制与发展路径“换挡”。既有研究指出,技术创新是人口老龄化对共同富裕影响的关键调节变量。而且,也应关注到人口流动中的积极迹象,如“新老人”返乡或就近县域养老、青年人口回流就业创业,这为引入新的养老理念、激活农村养老市场提供了可能。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2023年的调查发现,近年来一、二线发达城市就业的毕业生占比缓降、投入农林牧渔行业的比例则较5年前提升43%,而政策恰恰需要精准识别这些积极因素,将其转化为弥合养老鸿沟的动力。

四、适应人口老龄化新态势的共同富裕政策优化

展望未来,必须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嵌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使其成为共同富裕目标的核心维度与政策设计的基本考量。在总体策略上,保持历史耐心与全国一盘棋的战略定力;在战术执行上,紧紧抓住未来十余年以规模庞大、素质改善的低龄健康老年人口为主的机会窗口期,在财富总量与覆盖广度上聚焦“补短板”,在富裕内容与均衡上着力“强弱项”,在共建共享机制中注重激活积极要素和内生动力,在推进节奏与路径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全国统筹,从而将人口老龄化压力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以最大化长寿红利、最小化老龄风险,实现全龄包容、代际和谐、持续繁荣的共同富裕发展新格局。

(一)坚持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重构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与评价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这不仅是为应对老龄化问题提出的治理思路,也是在老龄化社会中科学理解共同富裕的基础。在老龄化不可逆转的背景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在全社会更新价值认知,并基于此对衡量富裕与共享成效的评价体系进行适应性重构。

长期以来,人口红利叙事无形中强化了年轻等于生产力、老龄化等于拖累的隐性假设和消极预期。因此,我们亟需从国家、社会与家庭三个层面纠偏,倡导老年人是财富、是资源、是共建共享重要主体的新叙事。通过教育、媒体、公共活动等多渠道的社会动员,使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等理念内化为社会成员广泛认同、自觉践行的价值共识。在这一新理念引领下,对社会发展与共同富裕的评价体系和测量指标也需相应更新。我国现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制度是在年轻型社会状态下制定的,其指标设定、信息披露尚未充分考虑到中度乃至深度老龄化社会的发展需要。国家层面宜加快研究,建立一套与共同富裕目标契合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监测评价体系。

具体来说,应基于“共同富裕”内涵及其范式转变,在宏观发展评价中超越对人均GDP等传统经济指标的单一追求,从收入状况(例如区域老年人收入比值、多层次养老金覆盖情况等)、健康状况(尤其是健康预期寿命、失能率)、能力建设(如数字融入、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普及解决率、老年人社会参与情况等)、利好环境与社会支持(如老年友好环境、住房交通满意度、社会联系等)等维度,进一步优化现行量化指标体系。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考评中,建立健全代际公平评价机制,科学纳入并对上述关键老龄化指标、老年综合福祉指标赋予合理权重,引导公共资源向生命全程健康促进与管理、宜居环境建设和生活质量提升领域倾斜。进一步,依据监测指标明确各阶段的重点目标与任务,制定循序渐进的路线图、时间表及配套政策。“十五五”时期,要在低收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农村和偏远山区等重点地区、数字包容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阶段性成果。

(二)强化对老年群体的收入支持与普惠保障,夯实全民富裕的底座

人口老龄化最直接的考验在于能否守住老年阶段的基本生活底线,避免因老龄化进程催生新的贫困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体的普惠性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保障在老年阶段真正落地。

一是着力优化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实质性提升老年人基本收入水平。对于覆盖面最广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强化科学合理的基础养老金动态调整机制,使其增长与经济发展、物价变动或财政能力动态挂钩,确保老年人公平分享发展成果;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支柱,提升多元化的老年收入来源。对于企业(职业)年金,可适时适度扩大鼓励实施或半强制实施的行业范围,并为中小企业设立年金计划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对于个人养老金,在现有税优优惠基础上,优化产品设计,强化更为通俗易懂的投资者教育普及,简化开户与投资流程,吸引中低收入群体参与,使其真正成为个人规划养老生活的重要资产储备。

二是强化对老年脆弱群体的精准识别与综合兜底。特别要在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利用大数据、社区网格等现代治理手段,建立健全老年贫困与脆弱风险动态监测与主动发现机制,推动救助向风险预先识别升级。在此基础上,针对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整合目前相对分散的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探索“一揽子”“一站式”资格认定与资源对接,根据其多维需求提供综合服务包。

三是统筹养老与就业相关政策,缓解中青年赡养压力,间接巩固代际共享与代际支持的良性循环。通过减轻家庭负担,提升中青年当期收入与积累能力,从而增强家庭内部自我保障与养老支持力量,从生命周期全程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同时,也应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等灵活就业群体的养老权益,通过适当降低参保门槛、增强缴费激励,将这些群体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使其不至于在老年期成为新的制度外人群。

(三)打造年龄友好型公共服务与社会环境,提升全面富裕的品质

老龄社会中的“全面富裕”体现在健康服务、照护供给、居住环境、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多维需求的整体满足。面对日益显著的高龄化、失能化、独居化趋势,必须推动公共服务体系与长寿社会的需求结构相适应,推动客观条件、主观福祉和生活质量的协调改善。要建设对全龄段、特别是对老年人友好的公共服务体系与社会环境,推动全面富裕从“量的保障”走向“质的提升”。

其一,要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支撑体系,重点提升疾病预防与主动健康、生命全程健康管理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促进老年人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与长期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强化基层医疗保健能力,扩展社区护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及上门服务等,提高健康服务的连续性与可及性,减少高龄失能带来的健康不平等和多病共存带来的生活质量损耗。

其二,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多层次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和长期照护体系。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制度化与推广,将失能风险从家庭隐性负担与不确定性风险转化为社会共担的公共事务。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并推动服务“最后一米”落地,防止家庭因照料费用而产生“照护型贫困”。

其三,在全面推进适老化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全方位建设年龄友好型社会。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建设中,在住房、交通、公共空间等所有生活场景中系统融入通用设计和无障碍理念,尤其是提升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范围和进度,减少老年人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中的障碍。在数字环境方面,坚持智能化与适老化并行原则,推动各类公共服务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数字包容建设,提供老年模式并保留传统线下服务渠道。在参与环境方面,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和倡导终身学习,在社区营造老幼跨代共融、互助互学的场景,丰富老年人生活内容、增强社会联结和自我发展能力,让老年人在精神文化、社区归属感、社会参与度等方面也能共享现代化红利,使老年阶段成为有质量、有尊严、有意义的人生阶段。

(四)开发长寿红利与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激活共建共享富裕的新动能

应对老龄化对发展动能冲击的主要手段是将人口结构压力转化为新的人力资本优势,首要战略就是充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及其规模与素质共同构成的长寿红利。

一要打破制度性障碍,构建灵活多元的老年人就业新格局。在稳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的同时,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退休与返聘机制,允许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部分工作、部分退休的逐步过渡形式。大力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非全职、灵活性、项目制就业岗位,如技能导师、社区调解员、文旅讲解员等,尤其要完善相应的劳动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险衔接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发展面向老年人的灵活就业平台与零工市场,支持其就近、居家参与经济活动。

二要鼓励并投资于终身学习,提升老年人的持续适应与发展能力。依托国家老年大学体系,同时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向老年人开放课程学习资源。课程设置应兼顾实用性与娱乐性,涵盖智能设备使用、线上购物等技能更新类,慢病自我管理、营养知识等健康管理类,金融防骗、法律常识等社会适应类以及就业创业辅导类内容,帮助老年人跟上社会变迁,保持并提升其参与社会的能力。

三要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构建充分认可老年价值的激励体系。“共建”不局限于经济活动,还包括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社区治理等多方面的参与。应积极创设家庭内外的多样化参与平台以及一套社会认可与激励回馈机制,如积分兑换、荣誉表彰、服务优先享有等,推动形成老年期参与—认可—再参与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从被动养老到主动享老、老为并举的转变。

(五)实施区域统筹与动态均衡的治理策略,优化渐进富裕的实施路径

坚持渐进式节奏安排和统筹式空间策略,在客观约束中主动优化实施路径、把握窗口期,在应对结构性差距中提升长期治理效能,从而在约束中谋平衡、在渐进中促公平,让中国式现代化的共同富裕之路行稳致远。

在时间维度上,把共同富裕进程清晰划分为若干可操作的阶段目标。近期工作应突出“兜底线、保基本”,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与服务需求得到满足,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和严重的相对剥夺;中期目标应着力“促均衡”,通过财税转移、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同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地区和群体间在养老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长期愿景则是在此基础上实现“提质量”,推动老龄社会中共同富裕从底线型保障向高质量福祉升级,实现老有善养。

在空间维度上,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梯度一体化推进。一要以差异化支持策略推动区域间的产业与人口结构调整。对经济基础较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东部沿海地区,赋予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鼓励其在养老保障制度整合、长期护理保险扩面、银发经济培育、智慧养老与老龄治理创新等方面先试先行,探索可复制的推广经验。对未富先老特征仍较为明显的中西部、东北地区,通过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等手段,重点支持其补齐老年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通过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等手段,支持其依托生态资源培育生态养老、乡村互助养老,将潜在资源转化为区域吸引力和比较优势。二要以县域为关键单元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与统筹配置。应持续引导城市资本与专业机构向县域下沉,着力补齐农村养老短板。依靠农村土地、林地、宅基地等要素改革,激发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力。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培养扎根当地特色的乡镇企业,开发公益性岗位,让农村居民及农村老年人可在家门口就业,增加农村老年人的土地让渡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多措并举缩小老年群体收入的城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