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报告成功发布
时间:2022-06-062022年6月5日,中国财政政策论坛2022年第2期——“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顺利举办。中国财政政策论坛是由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举办的系列论坛,聚焦我国财政政策、财税体制改革等重大实践问题发布主题报告,并邀请本领域专家对报告议题共同探讨。本期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系主任吕冰洋教授做《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主题报告,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副所长马光荣教授主持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杨志勇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冯俏彬教授,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刘瑞明教授参会。本次论坛通过腾讯会议及多家媒体合作进行线上直播。
报告中,吕冰洋指出调动地方积极性与建设统一大市场之间存在矛盾,为此从四个方面阐述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首先,报告刻画了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情况,数据显示,中国省际间与地级市层面产品市场、全国资本要素市场的分割程度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其次,报告从“分灶吃饭”到“分税制”演变的角度,指出了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很好地解决了建立统一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调动地方积极性的矛盾,有效地推动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中国经济增长。再次,报告从中国税制改革背景出发,观察当前财税体制对统一市场建设的不利影响及改革方向,并分别从事权划分、财权划分、转移支付三方面提出问题与建议。最后,报告从财税体制发展阶段规律出发提出建议,认为财税体制发展阶段对应地方政府积极性发挥方向,早期应注重创造和改善市场条件,中期强调提供地方公共服务,成熟期关注地方公共治理的完善。
四位与会专家围绕报告,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
杨志勇从三个方面补充论述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财税力量。第一,全国统一大市场应理解为不同层次的市场,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涵盖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和全球市场。第二,在妨碍大市场统一的财税因素中,经济建设型政府的难题突出,财税体制在调动积极性上虽发挥重要作用,但也有产生过度干预、过度保护等负面影响。第三,未来的长效建设应着眼于政府职能,正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界限,加快政府间财政关系规范化改革。
冯俏彬肯定了从财税角度特别是央地关系角度看待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性,然后提出了以下三方面观点。第一,统一大市场的核心在于市场,因此需要考虑市场基础设施、市场准入与退出、市场交易活动规则、市场监管、市场服务这五方面内容。从历史长河来看,当前提出的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正反映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建设的提档升级。第二,在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正在重新配置。为服从中央建设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目前的重点是加强中央事权责任,相应会伴随地方政府事权的弱化。第三,现代财税制度改革虽有所推进,但事权清单仅限于书面确认,并无实质变化、也缺乏稳定性,所以当前改革有待深入,可以从公共产品的层次性去思考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
白彦锋以“现代财税体制——全国统一大市场之基础”为题,对“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话题进行了探讨。白彦锋首先以国地税改革为例说明了财税体制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而进行的系列调整,并分别从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角度提出了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求。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白彦锋指出完善税收优惠、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加强平台经济监管都是改革方向。
刘瑞明梳理了统一大市场的三个典型特征:一是央地积极性与统一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一直存在,二是1994年以后统一大市场建设迅速、市场分割指数大幅下降,三是统一大市场的构建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各个时期进程不同。刘瑞明认为只做“行政型分权”无法解决地方政府积极性与统一大市场的矛盾,破解矛盾需要更多进行市场型分权,而不只是行政型分权;政府需要做的最主要的工作是,提供好应有的公共服务,对那些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壁垒和障碍予以及时清除。
本次会议通过专家的研讨和思想碰撞,深化了对于财税体制改革与统一大市场建设关系的了解。
新闻撰稿:黎 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