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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来源:财政部 时间:2022-07-15

2022年7月14日,财政部召开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

靳俐: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财政部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财政部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薛虓乾先生、预算司一级巡视员兼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先生、税政司副司长魏岩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注的问题。

首先,请薛虓乾先生介绍2022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薛虓乾:一、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21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3.3%,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0.2%。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66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1.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2.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575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4.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7.9%。全国税收收入85564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0.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4.8%;非税收入196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

主要税收收入项目情况如下:

1.国内增值税1913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0.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5.7%。

2.国内消费税95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

3.企业所得税2838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

4.个人所得税78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

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2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关税144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

6.出口退税109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

7.城市维护建设税263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

8.车辆购置税13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7%。

9.印花税24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5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3%。

10.资源税18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

11.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96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土地增值税392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房产税18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耕地占用税86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5%;城镇土地使用税12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5%。

12.环境保护税107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2%。

13.车船税、船舶吨税、烟叶税等其他各项税收收入合计59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88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563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25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9%。

主要支出科目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192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

2.科学技术支出43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6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

5.卫生健康支出1125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

6.节能环保支出247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9%。

7.城乡社区支出1000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

8.农林水支出1038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

9.交通运输支出63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

10.债务付息支出56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

二、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6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4%。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6070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62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8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5%。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0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倍;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关支出527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3080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

靳俐:感谢薛虓乾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薛主任您刚刚通报了上半年财政收支数据,请问上半年财政收支有什么特点?对下半年形势您有何预判?

薛虓乾:谢谢你的提问。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加快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企稳回升。与上年同期相比,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6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3%,增幅由负转正;按未扣除留抵退税因素的自然口径,下降10.5%,降幅明显收窄。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221亿元,其中,留抵退税冲减收入1840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上半年累计增长3.3%,增幅比1-5月提高0.4个百分点。

从税收收入看,上半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国税收收入增长0.9%,按自然口径下降14.8%。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0.7%,其中,6月份下降1.1%,降幅比4、5月份明显收窄,主要是工业增加值、服务业生产指数等相关经济指标逐步改善。企业所得税增长3.2%,其中,煤炭、原油等行业利润增长带动相关企业所得税较快增长。个人所得税增长8.7%,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车辆购置税下降30.7%,6月当月下降39.8%,其中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减税71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14.9%,主要受一般贸易进口增长等因素带动。出口退税比上年同期多退1913亿元,增长21.2%,有力促进出口平稳发展。

从非税收入看,上半年,全国非税收入增长18%。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非税收入增长53.2%,增量基本来自特殊增收,主要是原油价格上涨带动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增加、按规定恢复征收的银行保险业监管费收入入库等拉高中央非税收入增幅45.4个百分点。地方非税收入增长15.5%,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29.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长49.6%,两项合计拉高地方非税收入增幅12个百分点,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以及矿产资源有关收入增加。另外,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0.4%。

分地区看,上半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7%,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1%、13.7%、16.5%、-3.5%。东部地区中,福建增长6.7%、山东增长6.3%、浙江增长4.2%,保持平稳增长。广东6月份增长8.9%,上半年累计小幅下降0.5%,降幅比1-5月收窄2.5个百分点,收入企稳回升。中西部地区中,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主要受能源资源类行业增收带动,分别增长44%、49.4%、34.7%、40.9%,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从财政支出看,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9%,高于财政收入增幅。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其中,科学技术、农林水、卫生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17.3%、11%、7.7%、4.2%、3.6%。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本级支出增长5.8%,扣除国债发行付息、储备等支出后增长6%;地方支出增长5.9%。

从后期走势看,随着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下半年经济有望持续回升向好,在此基础上,预计财政收入将逐步回升。

央广经济之声记者: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是今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请介绍一下上半年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施成效。下半年还将有何举措?

魏岩:谢谢你的提问。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是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今年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举措。财政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作为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及时制发具体政策文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退税政策红利。

一是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留抵退税是把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018年以前,我国对期末留抵税额主要采取结转下期抵扣的处理方式,2019年以来逐步建立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允许所有行业满足条件的纳税人申请退还60%的增量留抵税额,并允许先进制造业按月申请退还全部增量留抵税额。

综合考虑为企业提供现金流支持、促进就业消费投资,今年大力改进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提前实行大规模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制造业。自4月1日起,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即这些企业的存量、增量留抵税额均按100%全额退还。

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为更好应对困难挑战特别是超预期因素冲击,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相关安排,在实施好已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对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留抵退税,自7月1日起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加快留抵退税实施进度。退税进度上,优先安排小微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微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5、6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确保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今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在此基础上,大幅提前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将中型企业退税由三季度提前到5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大型企业由四季度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确保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与税务、人民银行等协调配合,强化资金保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该退的税款能快退的快退。同时,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推动惠及企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总的来看,4月份以来留抵退税政策实施有力,助企纾困成效显现。数据显示,今年4月1日-6月30日,全国共为186.5万户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17222亿元,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上半年共有18455亿元退税款退付到纳税人账户,已达去年全年办理退税规模的2.9倍。

通过落实落细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持续加快退税进度,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以“真金白银”为更多市场主体送上退税“及时雨”,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为企业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注入现金活水,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提供强劲动力,对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扩大消费投资、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场主体普遍反响很好,据税务总局统计,今年5月全国已退税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6%,较一季度加快5.2个百分点,增幅比无退税企业高9.6个百分点。实践证明,实施留抵退税对企业增加销售有利,既纾困,又培育税源。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工作,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以赴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中国证券报记者:目前专项债发行使用情况如何?下半年是否还会增加发行额度?

宋其超:谢谢你的提问。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2020-2022年分别安排了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3.65万亿元、3.65万亿元,持续保持较高规模。今年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政策措施,推动各地加快发行使用节奏。今年上半年,专项债券在发行使用方面有如下四个特点:

一是下达时间早。去年12月提前下达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今年3月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全部下达完毕,比以前年度平均提早3个月左右。

二是发行进度快。按照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财政部及时指导地方调整发行计划,加快发行节奏。截至6月末,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41万亿元,2022年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基本发行完毕,比以往年度大大提前,充分体现了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的要求。

三是重大项目优先支持。指导地方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2022年分两批储备专项债券项目7.1万个。1-6月,已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共支持超过2.38万个项目,其中在建项目约1.08万个,新建项目约1.3万个。要求各地将专项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支持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坚决不“撒胡椒面”。

四是撬动投资作用明显。1-6月,各地共安排超过24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财政部门积极引导项目单位与商业银行对接,对偿还专项债券本息后收益仍有剩余的项目,项目单位可根据剩余专项收入情况申请市场化配套融资。1-6月专项债券项目市场化配套融资超过5300亿元,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半年,我们的重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专项债券发行收尾工作。二是督促地方及时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压实项目单位责任,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央视新闻记者:受疫情和减税退税等因素影响,目前县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请问财政部将如何保障地方“三保”?

宋其超: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基层“三保”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做好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当前,受疫情和退税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县区财政运行压力较大。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财力支持,督促省级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财政运行监测,筑牢兜实“三保”底线。

一是中央加大支持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对地方转移支付有两大特点,一是规模大,二是增幅高。从规模来看,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近9.8万亿元,规模为历年来最大;从增幅来看,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约1.5万亿元,增长18%,增幅为近年来最高。其中:为支持地方落实好留抵退税和其他新增减税降费政策,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预算1.2万亿元。这1.2万亿元,列入今年预算8000亿元,列入明年预算4000亿元。通过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区在落实大规模退税减税政策的前提下“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所需基本财力。

二是压实地方保障责任。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制县(含县级市)的财政运行由省级财政负主要责任,市辖区的财政运行由所在地级市负主要责任,将“三保”责任一贯到底。对部分财政运行紧平衡县区,要提前采取支出管控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是完善运行监测机制。对地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暂付款、国库库款等,开展联动监测和动态预警。发挥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就地就近优势,与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重点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了解、动态监测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对审计监督和日常监测中发现的个别县区运行风险,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四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督促地方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今年5月,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将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救治、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补贴、防疫物资及必要生活物资保供等疫情防控必要支出,作为“三保”支出的重要内容,在预算安排和支出顺序上予以优先保障。要求省市级财政部门充分考虑基层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转移支付力度,制定对突发疫情县区的应急财力保障预案,保障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研究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细化基层“三保”保障范围和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支持引导地方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经济参考报记者: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财政部采取了一些举措帮助中小企业纾困,总体成效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新举措?

魏岩:谢谢你的提问。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支撑的就业人口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市场主体面临一定困难,为中小微企业纾困是当务之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财政聚焦中小微企业,在延续实施已出台的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减税退税政策加快落实。刚才我已介绍了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的情况。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将“六税两费”减免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等。根据税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今年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中,中小微企业享受优惠金额占比近70%,对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加力扩围。一方面,延长缓缴期限,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等5个特困行业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另一方面,扩大实施范围,将上述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费政策,扩围至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17个困难行业,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帮助渡过暂时的难关。此外,为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压力,自2022年7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区,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三是稳岗就业政策持续发力。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2021年的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从60%最高提至90%。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或吸纳就业补贴,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减压、稳岗扩岗。

四是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加大。积极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今年阶段性由30%提升至40%,为中小企业添订单、增动力、稳预期。

五是融资奖补支持持续增强。督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落实新增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1万亿元以上目标。截至6月底,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完成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5962亿元,服务各类市场主体78万户,其中支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困难行业4.8万户中小微企业获得担保贷款260.6亿元。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至2023年并下达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30亿元,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和特殊困难行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确保奖补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好税收等支持政策,有效提振中小微企业信心,助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新京报记者:受疫情影响,现在困难群众增多。请问财政部将如何保障民生支出?

宋其超: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强化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疫情影响,财政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困难群众等民生支出保障,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一是增加转移支付,强化财力保障。刚才和大家讲了,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近9.8万亿元,规模为历年来最大;增长18%,增幅为近年来最高。其中,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上年增加70.6亿元;一次性安排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1.2万亿元。同时,较大幅度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强化地方民生支出财力保障。

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在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指导地方强化资金保障,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切实担负起民生保障的主体责任,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财力薄弱市县倾斜;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对所辖县区民生保障工作给予帮扶;县级财政把基本民生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优先安排相关经费预算,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三是运用直达机制,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快、准、严”的优势,为民生资金精准使用保驾护航。202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中央直达资金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惠企利民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规模约4万亿元。在此基础上,对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严格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加强线上监控和线下核查,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实现资金下达和监控同步“一竿子插到底”,防止资金挤占挪用,确保民生补助资金直达受益对象。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地方财政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地方财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地方做好困难群众救助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财新传媒记者:今年直达资金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资金总规模约4万亿元。请问上半年直达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如何?成效怎么样?

薛虓乾: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将更多资金纳入直达范围,资金总量约4万亿元,同时完善管理机制,推动财力下沉,使基层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更有能力、更有动力。从上半年情况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运行良好,政策效果明显,体现了直达机制的制度优势。

一是预算资金快速下达落实。根据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统计,截至6月底,约4万亿元直达资金中,中央财政已下达3.992万亿元,下达比例为97.9%,具备条件的资金已全部下达,尚未下达的主要为据实结算项目。地方财政已将3.625万亿元分配到资金使用单位,占中央财政已下达的90.8%,促进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支出使用总体较快。截至6月底,除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退税减税降费的8000亿元外,各地通过直达资金安排项目35.7万个,形成支出1.848万亿元,占中央财政已下达的57.9%,较序时进度高7.9个百分点,资金使用整体上快了近1个月。支出重点向基层倾斜,总支出中省级支出0.646万亿元,占比35%;市县支出1.202万亿元,占比65%。

三是惠企利民政策效果明显。例如,保市场主体方面,各地除了通过退税减税降费等冲抵收入方式支持企业外,还通过财政支出帮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相关直接惠企支出约35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68万家,合计256万家次。保居民就业方面,初步匡算,直接用于就业方面的支出超过200亿元,促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形势。保基本民生方面,初步统计,用于养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住房等基本民生方面的支出达1.17万亿元,助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

下半年,财政部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进一步运用好直达机制,严格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发挥政策合力,提高政策效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靳俐: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