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素:国家财政与国有企业的历史起点
时间:2019-05-202019年5月15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举办“国家财政与国有企业”圆桌论坛,论坛邀请各个领域的学者从多个角度进行热烈讨论,内容涉及如何看待国有企业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的差别、国有企业形成的历史逻辑、国有企业的财政支持作用、国有企业与国家能力建设的关系等重要问题。本文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教授,财政史专家王文素在论坛上的精彩发言。
关于国家财政和国有企业两者间的联系,我们国家和其他国家可能有很大的不同。不仅仅是现在,从历史上就不一样:西方的历史,政府历来都是“比较小”——管理的事务比较少,而我们国家政府历来都“比较大”——管理的事务比较多。虽然在这几千年当中有变化,但总的来说,我们国家不仅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政府才“大”——管理的事务比较多,之前我国也有“大”的时候。由于政府要管理的事务多,正常财政无法提供足够支持,有时不得不借助国有企业来实行。那么我国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国有企业了?这还得从春秋时齐国开始说起。
在《管子》这部书中,记述了管子和桓公对话,其中包含着丰富的政府理财思想。桓公问管子说:我想对台榭进行征税(意思是开征房产税),怎么样?管子说:“此毁成也”,意思是说好房子要多交税,征房产税就是不想让百姓住好房子。桓公就又问管子:我是不是可以对树木征税?管子说:“此伐生也”。意思是说你对树征税,就是不让大家多种树,但植树对国家有好处,对百姓也有好处,征税弊大于利。桓公又问:我对六畜征税行不行?管子说:“此杀生也”,意思是说养六畜对国家和老百姓都有好处,而征税老百姓就不愿意养六畜了。
桓公又问:能不能对人征税(人头税),管子说:“此隐情也”。对人征税,就会出现有一个人就征一个人头税,那么老人和孩子怎么办?应该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征税,特别是对成丁男子征税,如果对没成丁的人都征税的话,如对小孩征税,老百姓就会出现生孩子不养(溺死),因为那个时候不计划生育,小孩隔一两年一胎,征税会使得父母交不起税,所以叫“隐情”。
齐桓公就纳闷了,说:对什么征税都有害,我何以为国?——有国家必须得有税,得有财政,你不让我征税,我的国家就没法治理了。管子就对桓公说:不用征税,可以实施“官山海”。桓公问:什么叫“官山海”?管子就提出了两个政策,一个就叫“正盐策”,一个叫“正铁策”,就是对盐和铁进行官营(专卖)。从此以后,我国就产生了政府控制的企业。从齐桓公和管仲的对话可看出,盐铁官营实际上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产生,代替直接税而满足财政需要的国家策略。
管子认为:君主要直接对老百姓征税,对国家和百姓都不利,老百姓会反对君主。而君主要是实行官盐铁,可以寓税于价,百姓在买盐和买铁制工具的过程中就交税了(间接税),国家获得了财政收入,老百姓也不会反对君主。这是管子实行盐铁专卖的初衷。从此,我们国家历代都会实行“官山海”的政策,后来又拓展到对茶、对酒、对醋实施专卖。一直到近现代香烟都专卖,实际上主要选择需求弹性比较小的产品来进行专卖。这样既解决了财政收入问题,又不引起百姓的反对。还有一个问题,在春秋时期,国与国之间竞争太激烈了,多征税就可能让人跑到别的国家去了,也就是说,那时国与国之间也有激烈的税收竞争。所以管子就采取了这样一个“官山海”办法,慢慢延伸到后来国有企业,之前叫国营,后来叫国企。
管子说得很清楚,他说的是对所有人征税的话,老百姓就会“必嚣号”,反对声音就会很大,所以我给你一个盐营政策,百倍于上,但是每个人都不能避这个税。因为有需求,不能不吃盐,每一斤盐上加一分钱、两分钱,大家在买盐的时候绝对感受不到,而且还必须得吃盐,买盐就相当于交税了。而且如果有对外贸易,盐提价相当于对其他国家征税,盐营政策还会起到打击其他国家经济的效果。
因此,管子实行盐铁专营政策的目的,一是解决财政收入问题,二是解决君主和老百姓的关系问题。到汉朝时,政府又认为盐铁政策还有利于宏观调控和调节分配。在汉朝《盐铁论》著作中,理财大臣桑弘羊提出“山海有禁而民不倾, 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就是说资源收归国有,然后由政府加以控制,那么物价就不会乱,也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古代在盐铁经营策略上,没说国家一定要实行国营政策。管子就提出,会有不同的方法来解决,第一种方式可以让一些罪徒去挖矿石,由国家来统一买卖,制国家的兵器、老百姓的农具等等,但是这种经营办法效果不好,会有很多人逃亡,因为那个山是很大的地方,逃亡也是很严重的,“发徒隶而作之,则逃亡而不守”。第二种方式是让一般老百姓来挖掘矿产,最后通过买卖来获得收益,但是有可能让老百姓怨恨君主,说君主怎么能这么使用我,也不给我们收入,让我们一天到晚在那儿工作。到有战事的时候百姓就不会跟君主同仇敌忾,可能就先暴动了,政权也就不稳了。原话是“发民,则下疾怨上,边境有兵,则怀宿怨而不战。未见山铁之利而内败矣”。
管子认为最好的方式是“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即虽然是国有,但不必国营,可以让老百姓来做,政府拿走赢余的30%,至于铁器的买卖则可能是由国家统一收购后而制定适当价格销售的,也就是说铁器是由国家专卖的。
因此,从历史起源上看,实行盐铁政策主要是实现两大目标:满足财政需要,满足宏观调控的需要。我们要根据两个目标把所有国有企业划分开来,哪些企业要国营?哪些企业要国有?国营应该是最小的部分,国有是中间的部分,最多的还是民企,不要把包袱背在政府身上。如果私人部门能够盈利和向国家上缴税,那么对财政会有贡献;但如果把这个企业变成国营、国有,可能不盈利,政府还得给补贴,它就是很大的负担。其实,回顾近几十年国营企业改革的历程,尤其是90年代,多少国营企业倒闭,国家财政不得不代企业给职工发工资,或者用银行贷款发工资,由此背着这个大的包袱。
总之,通过梳理历史,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回归原来建立国有企业的初衷,就是实现两个目标:满足财政需要,实现宏观调控。
责任编辑:詹静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