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遵循四个原则: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2018年10月28日上午,人大重阳思想沙龙第36期“中国减税之辩”在北京文化大厦顺利举行。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和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合组织10多位著名财税专家和业界精英进行圆桌讨论,深入分析政府减税原因,探索减税之道,审视减税效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财税研究所研究员李时宇参与了讨论并发表如下观点。
2018年10月28日上午,人大重阳思想沙龙第36期“中国减税之辩”在北京文化大厦顺利举行。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和重阳金融研究院联合组织10多位著名财税专家和业界精英进行圆桌讨论,深入分析政府减税原因,探索减税之道,审视减税效果。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财税研究所研究员李时宇参与了讨论并发表如下观点。
在谈论减税之前,首先要明确一点, 减税的目标是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提高全体国民长期福利,而不是简单地减少税收。减税是一种手段, 并不是最终目标。因此,从税收经济学角度来讲,税制改革的理论目标之一,往往就是要建立一个对经济运行扭曲(影响)最小的税制。一般来说,这样的税制应该满足以下四个特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这也是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所提到的税制改革应遵循的原则。这四个特征是中外成功税制改革的经验所在,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当我们谈减税时不能单纯地看税率调高还是调低,而应该在一个整体框架里面看待税率的问题。接下我将顺着这个逻辑,对税制改革进行简单的历史回顾和未来展望。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税制改革, 可以把1994 年作为分界线, 分成前后两个时期。1994 年之前的宏观经济背景,是国家财政收入占比不断下降, 因此,1994 年税制改革和之前的历次税制调整,都受制于筹资财政资金约束条件的制约,其目标之一都是要保障财政收入。同时, 为应对新的经济现象而开征了不少新的税种,使得1993 年的税种个数达到37 个, 税种比较复杂,征收的漏洞也比较多。总体来看,尽管税种不断增加,税率也较高,但税基比较零散,征管力度不足,这样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依然在不断下降,对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也在不断下降。
1994 年的税改是一次重要的改革。这次改革在统一税基(即简税制、宽税基)和加强征管(即严征管)方面都采取了很多措施,提高了税制运行的效率。但是给定当时国家财政收入较低, 在具体的税制设计上,仍然面临筹集财政资金约束条件的制约,其目标之一也是要增税,保障财政收入。
1994年税改以后,中国的税制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3 年—2012年期间, 完善税制改革阶段; 第二阶段,2013 年至今,新时代税制改革阶段。这两个阶段的税制改革都带有部分减税的特征。从宏观背景上来看,进入新世纪后,中国税收进入高速增长的时期,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上升, 从1995 年的不到10%到2011 年的超过18%。这样的宏观背景,为中国税制改革朝着“低税率”的方向推进提供了条件。
因此,在2008 年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冲击和2012 年以来宏观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的背景下,中国的税制改革都带有部分的减税特征。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的减税并不是简单地降低税率,而是同时在宽税基、低税率和严征管上面进行改革。
比如,应对2008 年金融危机,流转税类和所得税类都采取了相应的减税措施,以达到刺激和恢复经济的目标。流转税方面,我国在2009 年1 月1 日开始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转型,全国实行消费型的增值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2007 年第二次修正个人所得税法时将免征额从1600 元提高到2000 元。企业所得税实现了两法合并,中国居民企业按2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降低了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负担。在严征管方面,金税工程二期的实行为增值税转型提供了技术支持。
随着GDP 增速逐年下降,2012 年下降到8%,2013 年7.8%,2017 年是6.9%,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被提出来,根本目标是要提高社会生产力。在流转税类方面,2012—2016 年的“营改增”试点并向全国推行。它的减税效应适应了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经济环境;另一方面,它的专业化分工效率也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 年之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部分劳动所得实行综合征收,在提高每月基本扣除标准前提下又新增了6 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减税措施使得自2016 年开始税收占GDP 的比重下降到了18%以下,目前是17.5%。在严征管方面,金税工程三期的执行对税制改革实行信息化支撑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制改革的这段历史很好地反映了税制改革的四个基本原则。展望中国未来的税制改革,应当也要遵循上述四个原则。
责任编辑:刘徵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