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春:公司所得税仍是各国关键收入来源
时间:2019-01-29“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新发布的报告称,尽管公司所得税税率过去20年间在全球范围内呈下降趋势,但公司缴纳的税收依然是各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关键收入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IPFT)研究员张文春在2019年1月23日《中国税务报》上发表文章《公司所得税仍是各国关键收入来源》,全文如下:
2019年1月1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公司所得税收入统计(Corporate Tax Statistics)》,这是该组织第一次发布全球性的单个税种的收入统计信息。该报告称,尽管公司所得税税率过去20 年间在全球范围内呈现下降趋势,但公司缴纳的税收依然是各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关键收入来源。
该报告依托的数据库涵盖了全世界106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经济体)。分析显示,在21个非洲国家,公司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率的平均值为15.3%;在25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国家,这一比率的平均值为15.4%;在OECD 国家,这一比率的平均值为9.9%。报告认为,这些数据证明了公司所得税收入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说明发展中国家更加依赖公司所得税。
报告对全球大约100个国家的四大类数据:公司所得税收入、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公司所得税有效税率和有关创新的税收优惠措施提供了国际可比的统计和分析。
报告分析显示,公司所得税一直是全球各国政府重要的税收收入来源。2016年,公司所得税收入占到数据库中88个国家的全部税收收入的13.3%。这一数值比2000年的12%增加了1.3个百分点。
如果以公司所得税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来衡量,公司所得税收入保持了上升的势头。从数据库包括的所有国家的数据看,公司所得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从2000 年的2.7%上升到了2016年的3%。
报告显示,各国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即公司要承担的最高税率在过去20 年间出现了明显下降趋势。报告显示,各级政府合并后的公司所得法定税率从2000年的28.6%降到了2018年的21.4%。在数据库税率数据可用的94个国家中,超过60%的国家在2000年的公司所得税法定税率等于或高于30%,而2018年只有不到20%的国家的税率高于或等于30%。比较2000年和2018年的公司所得税的法定税率,76个国家在2018 年的税率降低了,12个国家保持了相同的税率,只有6个提高了税率。
报告认为,公司所得税收入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只聚焦法定税率可能具有误导作用。例如,有的国家有多重税率,按照公司和所得的特征适用不同的税率;有的国家对中小企业提供累进税率;有的国家按照居民或非居民对公司实行不同的税率;有些国家对保留盈余按照不同税率征税; 有些国家对不同的行业实行不同的税率。此外,各国对在经济特区或指定经济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常常适用低税率,或对特定类型的公司或所得实行低税率。
报告认为,包括折旧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尤其是各国普遍使用知识产权税制或专项性税收优惠,如采取研究与开发支出加计扣除或税收抵免等方式降低从事创新等活动的公司所得税负担。报告显示,有效税率,即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一般要比法定税率低。对数据库中74个国家的调查显示,2017年,这些国家的有效税率比法定税率平均低1.1个百分点。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财税研究所研究员 张文春
责任编辑:程小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