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区财政发展指数报告2018
执笔人 马光荣
摘要:本报告从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地方债务、社会保障和预算管理五个维度比较了中国各地区财政状况,构建了各地区财政发展指数。地区间指数比较分析发现,各地区总指数与人均GDP高度相关,但其排序与人均GDP排序并非完全一致。对此,本报告认为未来应转移支付上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欠发达地区继续压缩行政管理费用、严格控制地方隐性债务的管控、加快实现真正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强化预算收入执行和支出执行的管理。
2018 年度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
(1)各地区财政发展总指数与人均 GDP 呈现出高度正相关的关系。但与此 同时,各省财政发展总指数的排序与人均 GDP 的排序并不完全一致。广东与内 蒙古的人均 GDP 相当,但是前者的财政发展总指数远高于后者。重庆市人均 GDP 列第 10 位,但是由于债务率和社保缺口率较大,财政发展总指数位列最后一位。
(2)财政收入方面:各地区人均财政收入的差距大于人均 GDP 的差距,而 且近两年又有所扩大。尽管中央转移支付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地区间财力差距,但 是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经济均衡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经济落后地区财政收入更加依赖于小税种和政府收费,财政收入质量较低。 土地出让金的跨年份波动大,与房地产市场波动高度关联,给地方财政运行 带来风险。横向比较的话,西部和东北地区的房价和地价较低,因而这些地区对 土地出让金依赖度较低。
(3)财政支出方面:近年来地方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经费占比有明显下降, 但民生性支出占比、环保支出占比并没有明显增加,财政生产性支出占比和政府 总投资倾向还在上升。“吃饭财政”色彩下降,“民生财政”色彩未明显提升,“建设 财政”色彩仍然浓重。 横向比较来看,西部地区的行政管理支出占比高于东部地区,经济越不发达, “吃饭财政”色彩越重。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西部地区的财政生产性支出占比 和政府总投资倾向高于东部地区。
(4)地方债务方面:在预算内赤字率 3%的基础上,如将地方基建投资的预 算外赤字计入,我国政府广义上的赤字率已经高达 10%。近年来地方政府的隐性 债务规模仍然在不断上升。西部地区的财力较差、土地出让金也较低,与此同时 政府总投资倾向高于东部地区,导致西部地区的政府债务率都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5)在社保可持续性上,由于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整体的社保可持 续性在下降。横向比较来看,各地区的社保基金收支苦乐不均,东北、中部等老 工业基地集中的省份,社保基金收不抵支。东南沿海省份,社保基金有较大盈余。
(6)在预算管理指数上,我国地方财政收支的预决算偏离度在缩小,显示 预算管理有进步。 中国财税研究报告——中国各地区财政发展指数
2018 年度报告的主要政策建议包括:
(1)财政收入方面:转移支付应该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通过 奖补结合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输血”的同时,从根本上增强经济 欠发达地区的“造血”能力;应该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 的依赖度,使地方政府拥有较为稳定、自主的收入来源;应进一步加大清理政府 收费的力度,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降低费负,防止一些政府收费项目在运动式清 理之后又死灰复燃;以国地税合并为契机,规范小税种的征收管理,避免征收过 头税,更避免小税种成为财政收入造假的工具。
(2)财政支出方面: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继续压缩以“三公经费”为 代表的行政管理费用,将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基建投资项目在 项目上马前,应进行严谨的成本收益测算,防止过度投资;未来应实现人大预算 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提升“民生财政”与“绿色财政”的比重。
(3)地方债务方面:严格对地方隐性债务的管控,但在“堵后门”堵得更紧 的同时,应该进一步提高“开前门”的力度。应逐步允许市级政府发行政府债券, 同时上调各地区显性债务的限额额度。
(4)社保基金方面:应该加快实现真正的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公平地区间 养老保险负担,统一各地区的实际缴费率和征管力度。
(5)预算管理方面:在收入执行上,强化对收入征管的约束,支出执行上, 应及时下拨资金尤其是上级政府的专项资金,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进度,特别要加 强对“超收”收入和“少支”资金的管理;强化人大在预算全过程尤其是对预算执行 和决算审查过程的监督职能,完善人大的机构设置、逐步建立具备预算专业素养 的人大委员队伍。